计算机科学系开放性实验室及实训基地使用规定

作者: 时间:2013-05-01 点击数:

0、 开放性实验室面向全体计算机科学系学生开放;

1、 为了方便同学们自主学习,计算机科学系开放部分专业实验室和实训基地;

2、 全天候开放的实验室包括:

*  计算机协会综合实践基地(实验楼A座C109)

*  计算机综合实验室(实验楼A座C209)

*  计算机协会大数据与云计算实验室(实验楼A座C213)

*  网络工程实验室(实验楼A座C211)

*  移动互联网技术实训基地(实验楼A座C305)

*  WEB开发实训基地(实验楼A座C306)

*  ACM竞赛实验室(实验楼A座A311)

如需使用其他实验室请提前将用途和使用时间提交实验室管理教师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3、 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1:30、周末9:00-21:00,节假日视情况而定,前来学习及实验的同学请遵照开放时间,如有特殊需求请提前向提出申请,但原则上不得在实验室过夜;

4、 如遇考试、竞赛等情况实验室被占用,请服从相关安排;

5、 实验室钥匙由专人管理,不得擅自复制钥匙或转借他人,公共实验室钥匙由管理员统一保管,开放时有专人值班,不得外借,专用实验室钥匙由使用者自行保管,不得随意复制,如因钥匙丢失、私自复制而产生的损失由使用者承担;

6、 必须遵守我国法律,遵守我校学生手册内容,遵守计算机科学系与计算机实验中心有关管理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遵从实验室管理教师和管理员的管理;

7、 严禁破坏计算机软件系统、编制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破解密码、利用软件漏洞非法获利、窃取他人资料、网络攻击、查看和发布反动黄色信息等行为;

8、 禁止进行任何娱乐活动,禁止大声喧哗、打闹,请保持卫生,禁止吸烟,禁止使用学校规定的违禁物品,原则上禁止携带食品入内,如必须食用食品,请及时将产生的垃圾清除;

9、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拆解、移动房间内设备或私自连接电线或者网线,自带笔记本电脑请在规定区域内使用,不要影响其他设备,若必须挪动其他设备,请务必在使用后恢复原状;

10、禁止将任何设备和物品带出实验室,包括任何桌椅、电脑、各类线缆、网络设备等,未经允许不得外借,如因学生活动、竞赛、科研项目等需求必须借用时,由教师或者计算机协会会长、计算机系学生会副主席及以上级别学生干部同意并上报实验室管理教师审批,取得同意后方可外借,外借时必须留下双方签名的借条,出借人负责督促保持借出物品完好并及时归还;

11、个人设备及物品在实验室使用请自行保管,实验室不承担由于保管和使用不当导致的个人物品损坏或灭失;

12、请注意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以免发生危险,夜间必须关闭除交换机、服务器和监控设备之外的所有设备;

13、保持室内温度和湿度,可以开窗进行通风,室温高于25度或者低于18度时允许开启空调制冷或者制热,注意空调不得频繁开关,短时离开可不关闭空调,但夜间必须关闭,请保证空调遥控器的完好,无人时请及时关闭门窗;

14、设备出现故障时请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教师;

15、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使用实验室、系内警告直至纪律处分;

1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计算机科学系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计算机协会

2013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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